监督工作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5-08-01 11:27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20224月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基本构建起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不断增强。但我市职业教育仍然存在宣传力度不大、投入尚显不足、产教融合不够等不足和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规划引领,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坚持规划引领。认真贯彻职业教育法《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科学制订《眉山市十五·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切实谋划全市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府职能部门沟通配合,齐抓共管。三是统筹专业设置。建立符合市场和社会需要的专业课程体系,打造特色品牌。对实训基地不符合要求的职业院校,尽早规划、建设。四是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明确市、县(区)两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责任,逐年提高职业教育在教育经费投入中的比重。落实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激励政策。加大个别职业院校房产土地证照办理力度。消除职业院校招生壁垒。

二、加大宣传力度,探索改革创新。一是加大对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典型的宣传力度,广泛树立普教职教同等重要的观念,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深化普职融通、不同层次职教贯通改革。主动适应中职教育升学为主,就业为辅的形势变化,大力发展综合高中,打破职普壁垒,实现试点班学籍互认互通。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开设“3+2”贯通培养项目。三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统筹协调、动态调整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按编制足额保障经费。总结推广青神县县招校用等经验,缓解师生比较低的矛盾。建立职教教师与企业技能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培养壮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四是创新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全面推行项目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对开展学徒制培养的企业给予补贴。探索开展园区制培训试点。严格执行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和实地评估制度,规范办学行为

三、深化产教融合,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工作统筹推进机制。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和市级园区职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和督查考核机制。二是统筹产教融合发展。市、县政府设立产教融合专项资金。搭建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整合校企资源,建立共享型实训基地、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眉山市深化产教融合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制订实施细则,广泛宣传到有关企业和学校。培育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给予奖励、支持。对职业院校开设的现代服务业专业、新设专业、校企共建校中厂、厂中校等给予扶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学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办理落实情况请于20265月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跟踪督办。


附件: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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