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十庆带领执法检查组,在去年基础上再次对全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开展了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综合运用了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恳谈会、汇报会等形式,将暗访、随访和集中检查有机结合,深入六县(区)的畜禽养殖企业、屠宰企业、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农资门店、农贸市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等开展暗访、随访;随后,分别组织召开了部分涉农省、市、县人大代表座谈会和农业经营主体业主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全面查找市、县(区)政府及相关业务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强调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点多面广量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市人民政府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的监管。一是坚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领不动摇。要认真研究制定构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和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区域内“散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求达标。要认真研究落实县级农产品检测站人员、经费保障问题,坚持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务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达标。三是探索农贸市场严格的农产品市场准入机制有突破。以严格的市场准入倒逼产地准出。四是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浓厚氛围要强化。要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强化系统培训,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投入品经销商、农贸市场开办者及广大农民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农业农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