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
3
月13日
至
3月
28日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久伦率市人大部分组成人员对我市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进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大权参加视察。副市长吴爱玲陪同视察。
视察组先后深入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救助机构及中心血站,通过实地察看、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了解了我市各级政府制定、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环境卫生建设等情况。
28日上午,在结束对中心城区视察工作后,视察组一行在市会议中心听取了吴爱玲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汇报。相关职能部门就各自工作作情况汇报。
视察组认为,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传染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就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视察组建议,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重点开展群体性、区域性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同时,进一步引导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为保证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更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