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四次会议
2011年10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四十四次会议。
会议对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检查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发展现代畜牧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阳金和、何久伦、余纪桦、门俊良、陈桂花、陈大权,秘书长郑夕君和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贺文、余纪桦、门俊良、陈大权分别主持。
市政府副市长黄跃,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相关议程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