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检查《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5-09-15 11:07



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我市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但检查也发现,部分市场要素失衡,政务环境仍需优化,法环境亟待加强。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市场要素供给

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抓实数字化改革,推进数智眉州就业数智化平台建设。擦亮智力服务品牌,持续推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进,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推进技能人才培育。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正确履行合同,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依法合规制定劳动规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深化银政企合作,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宣传引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提高融资承载能力。搭建行业+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充分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电力等不同部门数据,推广税电指数贷强化生产要素保障。优化要素供给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生产要素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生产要素的供需及价格动态,确保稳定供应。提高要素利用效率鼓励引导企业优化生产流程和资源配置,利用好分时电价政策,减少峰段用量占比,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兼顾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用地保障机制。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主人翁意识,发扬店小二精神,建立全链条服务企业的联动机制,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减少企业办事环节和时间,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加强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弘扬马上就办”“快人一拍的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展现良好形象。及时兑现已出台政策和承诺事项。梳理盘点已出台政策和承诺事项,全量纳入清单管理,并做好动态评估和优化调整。加强惠企政策宣传。依托省上拟统建的惠企政策服务平台,为企业立户建档,根据企业类型智能匹配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变坐等企业上门走进企业服务

三、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实际需求,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条例宣传普及活动,提高企业对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企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协同机制,强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确保检查计划科学合理、统筹整合到位。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统一检查标准和程序,避免分散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计划外检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优化市场主体破产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针对事实认定复杂、法律适用争议大的案件,建立专业团队进行评估和指导,缩短审理周期。加强诉讼保全案件的管理,全周期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特别是对于僵尸企业,明确退出标准和程序,加快其退出市场的进程,优化资源配置。

以上审议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办理落实情况请于202512月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有关规定,视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跟踪督办。


附件:关于检查《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59 4



附件


关于检查《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5829日在眉山市第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410月,《眉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今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万高、吴江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走访等方式,赴各县区和园区对涉企检查、要素保障、资金补助、惠企政策、政务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委托六县区人大经济委深入138户企业送条例单行本,并开展条例实施情况的问卷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

从条例实施情况的问卷调查情况看,企业家对全市营商环境的总体满意度为85.5%,基本反映了我市营商环境的真实情况。以下情况表明,条例在我市得到了较好实施。

(一)市场环境不断优化

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84项涉市场准入障碍文件,建立统一大市场建设问题整改机制和典型案例约谈通报制度。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推动政策透明化。开展金融助企行动,首创税电指数贷眉州质量贷 涉企贷款余额1901.11亿元,同比增长22.69%,其中中小企业放款金额466.63亿元。推行点对点跟踪服务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统筹土地要素资源加强水电气供需预警,水、气突发停用时间同比大幅下降,供电能力大幅提升。清查中介机构及公用企业,杜绝红顶中介,供水电气企业全面进驻政务中心并公开服务标准。

(二)政务环境持续改善

规范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政务服务大厅,提升全程网办率和即办率,24小时办结事项明确列为即办加大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电子社保卡覆盖就医、交通等场景,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电子化率100%企业投资项目采用承诺制备案立项,全程网办、即来即办。落地惠企政策。上半年,兑付1.06亿元资金,落实“1+3”主导产业提质倍增发展支持等惠企政策,惠及1518家企业。推行产业项目联合会审,开工前主要审批事项用时整体压缩40%。建立12345涉企诉求快速响应机制,构建企业诉求收集、交办、反馈、回访闭环。

(三)法治环境逐步健全

持续规范涉企执法,清理并公布执法主体、检查事项和执法人员,实施综合查一次,市场主体月均被检次数较上年下降57.6%。出台《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办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增加经济影响评估流程,减少行政处罚对企业的负面影响。推进涉企诉讼快速审结,简单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比过去减少80天以上。开展眉州利剑·涉金融案件百日专项执行行动,清理涉金融案件1162件,执结1001件,执行金额11.5亿元。引入9家商事调解组织,推动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在全省首创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设立30个营商环境监测点强化社会监督。

(四)区域协同稳步推进

抓好政务服务协同,联合成德资发布4批次跨区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已实现241项无差别办理、505项跨区域通办,年均办件量达2.8万件。线下设立同城化办理专窗,实现市场经营、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等23个领域158项高频电子证照免提交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156个事项线上集成通办。共建人力资源区域品牌库,完成31个工程项目异地远程评标,共享信用数据47.2万条,成眉共同发布技术和成果需求133项,设立10亿元成眉科创股权投资基金。

二、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发现,条例得到了有效实施,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市场要素失衡

人力资源面临结构性紧缺。大学生就业难与企业招工难、留工难并存。在眉高校毕业生留眉率仅8.11%,甚至企业与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川大锦江学院等高校开办的订单班学生,也因企业裁员或学生原因,不能为企业所用。很多企业面临招工难、留工难问题,特别是技能人才严重缺乏,部分企业留工占比不到10%。人才保障政策不到位,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门槛过高,只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服务供给不足。从调查问卷来看,企业主体对融资和金融服务的满意度最低,为82.6%。全市信用贷款占比低于全省平均6个百分点,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意愿低,部分金融机构还存在对涉诉企业不放贷、抽贷、变相抽贷的情况。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不够完善,金融产品不能有效解决信用信息不全面不及时的短板。要素保障还存在短板。参与座谈的制造业企业普遍反映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不足,要素价格高于周边乐山、雅安等地,严重挤压下游制造业利润空间。如金象赛瑞公司,天然气和电力成本占生产总成本的78%,预计今年仅这两项支出就高达21亿元。气价每涨0.1元、电价每涨0.01元,企业将分别新增7000万元和 1000万元成本,极大削弱企业市场竞争力。土地空间制约明显,工业用地紧缺与闲置低效用地并存,在建设用地指标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用地优先保障大型重点项目,中小企业面临拿地难问题。

(二)政务环境仍需优化

政务服务协同效率不高。部门间信息流动存在障碍,影响业务办理效率。比如,市级与县区供水、供气、通信领域相关企业基本都不具备系统对接条件,无法实现线上联动过户;不动产转移登记中税费同缴仍未实现;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监管局办理个转企,但在税务系统无法同步变更,需注销恢复登记才能办理;相关部门对新招引企业的信息不通,联动服务机制没有建立。政务服务的业务培训、监督指导力度不够。派驻行政审批窗口的部分人员为临聘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对政策不了解,导致个人、企业办事反复跑。企业奖补资金支付不及时不到位。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企业奖补资金未及时支付到位,影响政府诚信和营商环境。惠企政策宣传不够。全市无统一的智能化惠企政策服务平台,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不够,无法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和经营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

(三)法治环境亟待改善

条例的普法和运用不够。调查问卷显示,一些执法部门对条例的普法力度还不够,运用条例解决营商环境问题的意识不强,企业主体对条例的知晓度不高,主动运用条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行政检查规范化不足。监管执法协同机制还需完善,尽管检查次数较以往减少,但重复检查、计划外检查仍然存在,不同层级、不同单位检查标准不一致,提出的指导性意见有分歧或冲突,让企业反复整改,造成资金浪费,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市场主体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待完善。企业破产案件涉及建设工程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公司类纠纷、破产债权确认等,因事实认定复杂、法律适用争议大,导致审理周期较长。诉讼保全工作不深入,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不够。

三、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市场要素供给

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抓实数字化改革,推进数智眉州就业数智化平台建设。擦亮智力服务品牌,持续推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进,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推进技能人才培育。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企业正确履行合同,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依法合规制定劳动规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深化银政企合作,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宣传引导企业规范内部管理,提高融资承载能力。搭建行业+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充分整合市场监管、税务、电力等不同部门数据,推广税电指数贷强化生产要素保障。优化要素供给机制,加强与上级部门和生产要素保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生产要素的供需及价格动态,确保稳定供应。提高要素利用效率鼓励引导企业优化生产流程和资源配置,利用好分时电价政策,减少峰段用量占比,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兼顾重点项目和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用地保障机制。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强化主人翁意识,发扬店小二精神,建立全链条服务企业的联动机制,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减少企业办事环节和时间,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加强政务服务人员的培训管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弘扬马上就办”“快人一拍的工作作风,提升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展现良好形象。及时兑现已出台政策和承诺事项。梳理盘点已出台政策和承诺事项,全量纳入清单管理,并做好动态评估和优化调整。加强惠企政策宣传。依托省上拟统建的惠企政策服务平台,为企业立户建档,根据企业类型智能匹配政策,做好宣传解读,变坐等企业上门走进企业服务

(三)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加强条例宣传普及。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创新宣传方式,结合实际需求,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条例宣传普及活动,提高企业对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企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理念深入人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协同机制,强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确保检查计划科学合理、统筹整合到位。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统一检查标准和程序,避免分散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计划外检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优化市场主体破产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府院联动,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提高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针对事实认定复杂、法律适用争议大的案件,建立专业团队进行评估和指导,缩短审理周期。加强诉讼保全案件的管理,全周期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特别是对于僵尸企业,明确退出标准和程序,加快其退出市场的进程,优化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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