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东坡区开展《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眉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眉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眉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执法检查,6月5日,执法检查汇报会召开,会议听取了东坡区人民政府和相关街道、社区的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先伟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是在全市上下持续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针对《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四部关系眉山城市治理法规贯彻实施,开展的一次集中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力助推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巩固提升和城乡融合发展。四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东坡区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推动落实,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市容卫生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日益提高,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逐步规范,成效明显。
会议指出,市容环境卫生、物业管理服务、文明行为规范、人居环境治理是加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条例贯彻落实的重要意义,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要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市区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常态长效机制,全力以赴推动条例贯彻执行到位。要聚焦发现问题,认真研究、逐条梳理、形成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整改落实。要积极探索创新,推行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业主自治模式,提升工作质效。要抢抓城市更新机遇,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深入思考研究,妥善解决影响基层长治久安的短板弱项和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要强化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切实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胡左格、王晓丽、王泽文、何万高参加会议并作相关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