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市人大法制委召开法制委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高到会指导,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经过审议表决,同意将《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第二次审议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说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将《眉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要点》书面印发市四届五次人代会。李永高副主任在讲话中对与会人员认真审阅法规草案,积极发表修改建议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在立法过程中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开门立法,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有力保障。李永高副主任还要求法制委和法工委要对收集到的建议意见认真进行研究和采纳,继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要求市文广新局要加强与国家文物局和省文物局衔接汇报,及时掌握《文物保护法》修订工作的新动向,把《文物保护法》新的精神反映到条例草案中来;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和区县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要总结好相关工作,收集好相关情况,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备案审查工作调研作好准备。(法制委、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