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先伟主持会议,副主任立胡左格、肖巍、王泽文、何万高、廖仁军,秘书长李勇刚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10月30日召开。
会议讨论了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城乡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4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有关人事议案等,建议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等情况的报告,决定提交常委会进行满意度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