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贯彻实施,增强政府规划意识,强化责任落实,7月2日至7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部分常委会组成成员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贺文、副主任何久伦、门俊良、陈大权、于忠平、郑夕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鲁建伟参加检查。省政府派驻眉山市规划督察员熊敏容受邀参与检查。
执法检查组深入六区县,实地察看了洪雅县青衣江三桥、滨江公园,仁寿县黑龙滩风景区、天府农耕,彭山县石化园区、彭祖新城,丹棱县梅湾旅游项目、城建建设项目,青神县城区建设项目,东坡区经开新区、白马镇商品房等建设现场,并现场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汇报。检查组就群众关心的容积率、土地使用性质、项目规划方案、规划的可操作性及审批程序是否严格执行进行了深入了解,对规划资料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分别听取了市、区县关于贯彻城乡规划法情况的专题汇报。
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后,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在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上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转变观念,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为引领,加快推进全市城乡经济和社会统筹发展。
针对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城乡规划意识;市级及各区县要认真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推进和完善乡镇规划编制;各级规划部门在规划选址时,要避开地质灾害地段,并根据地域实际情况进行生态保护。要注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加便民服务设施,打造平安、和谐社区。要依法严格审批各项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的执行、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规划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引进规划人才,严格技术规范把关,推动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我市经济与城市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