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刘先伟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委员:
肖 巍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何万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 江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 娜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
尹斗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洪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 平 市人大代表、市心脑血管医院副院长
任学东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眉山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
余 勤 市人大代表、彭山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李勇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陈友岚 市人大代表、仁寿县政协经科委主任
佘成斌 市人大代表、青神县康达骨科医院院长
周德明 市人大代表、四川金山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礼新 市人大代表、四川国为制药执行董事
彭 瑶 市人大代表、丹棱县人民医院护士
董 敏 市人大代表、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
治科科长
程静梅 市人大代表、彭山区青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