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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组织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决定

2025-09-05 08:32



2025829日眉山市第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眉山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刘先伟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委员:

肖  巍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何万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吴  江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王  娜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

尹斗芳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洪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  平   市人大代表、市心脑血管医院副院长

任学东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眉山市委会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

余  勤    市人大代表、彭山区中医医院副院长

李勇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陈友岚    市人大代表、仁寿县政协经科委主任

佘成斌    市人大代表、青神县康达骨科医院院长

周德明    市人大代表、四川金山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礼新    市人大代表、四川国为制药执行董事

彭  瑶    市人大代表、丹棱县人民医院护士

董  敏    市人大代表、东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

治科科长

程静梅    市人大代表、彭山区青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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